AILA已在公告中确认,EB-2申请人在EB-2 I-140获批后申请EB-3,不需要重新申请PERM,可以直接递交EB-3的 I-140申请。
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是,虽然劳工部规定(20 CFR $656.30b条款),劳工卡的有效期是180天,但是,此规定仅针对申请人申请同一签证类别的情况,对于申请不同签证类别的情况则不受180天的限制,因此,EB-2申请人在EB-2 I-140获批后申请EB-3的话,申请人之前的PERM不受此有效期限制。
AILA已在公告中确认,EB-2申请人在EB-2 I-140获批后申请EB-3,不需要重新申请PERM,可以直接递交EB-3的 I-140申请。
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是,虽然劳工部规定(20 CFR $656.30b条款),劳工卡的有效期是180天,但是,此规定仅针对申请人申请同一签证类别的情况,对于申请不同签证类别的情况则不受180天的限制,因此,EB-2申请人在EB-2 I-140获批后申请EB-3的话,申请人之前的PERM不受此有效期限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