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. 确定受益人符合新类别的要求
B. 不能撤销原有的EB-2 I-140申请
C. 申请中需说明,EB-2申请人是在遵循8 CFR 204.5C条款下申请第二个I-140,并注明申请的类别、解释原劳工证不在申请材料中是因为之前已经有一个EB-2 I-140
D. 在I-140申请中的第三页标明PERM号码,注明原有的劳工证已经被递交,并在附件解释中包含原来的I-140收据号码
E. 递交受益人符合此工作职位的所有证据,以及雇主继续有能力按照工资标准支付员工薪水的文件证明
F. EB-2的 I-140批准件复印件
G. PERM劳工证批准件复印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