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房地产中的 联名房产 类型

在美国,房产联名有两种形式,一种是 Joint Tenancy,另外一种是 Tenancy in Common。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 Joint Tenancy 中的一方去世之后,产权会自动转移给另外一方;而 Tenancy in Common 则不是,一方去世了,则产权是转移给去世的一方的家人。所以一般夫妻或者家人关系会用 Joint Tenancy,而非夫妻关系的合伙人则用 Tenancy in Common。

所有权: 联名名下的资产是分别在不同的两个(或几个)人名字名下,所以资产分别也归这些个人所有。个人如果遇到法律问题,则都可以追溯到这个房产,没有资产保护。所有权的多少在产权上注明比例,所有权的行使分配就按照这个比例。

控制权: 如果是 Joint Tenancy,一家人控制,商量着办,比较容易处理。Tenancy in Common 则一般按照以出资比例确定的产权股份比例来确定控制权,股份多的人说了算。

收益权: 这个产权形式是按比例的,所以收益权也是按所有权的比例来分配的。

传承: 所有权的传承和个人一样。


针对不同的联名所有类型,主要的不同在于其中一方去世后,这个房产应该怎么处理的问题。